《证监会公开征求意见:上市公司可转债购买资产规则》

债券基金问答发布时间:2023-12-10 浏览量:

《证监会公开征求意见:上市公司可转债购买资产规则》

9月15日晚间,中国证监会在其官网上发布了一则公告,公开征求意见《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该《规则》总共包含17条,主要内容涉及四个方面。首先,该《规则》提出,发行特定对象可转债进行资产购买时必须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上位法的规定。其次,根据“同样情况同等处理”的原则,该《规则》参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规定,对作为支付工具的特定对象可转债的定价机制和限售期等进行了规定。第三,该《规则》明确了作为支付工具的特定对象可转债在转让、转股等环节中投资者的适当性要求。最后,该《规则》明确了在判断是否构成重组上市时,投资者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数量和比例的计算方式。

另外,根据该《规则》,上市公司可以选择将特定对象可转债作为支付工具,自行决定将重组交易对价全部以特定对象可转债支付,或者搭配部分股份和现金支付。这一举措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更多灵活性和选择空间。

该《规则》的发布意味着证监会在推动市场改革和规范公司行为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促进市场活力和发展,更加确保了上市公司重组交易的规范与合理性。此外,该《规则》的征求意见也表明证监会重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兼听则明的原则贯彻到了实际操作中。

总的来说,该《规则》的发布对于推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和加强市场监管具有积极意义。秉持以市场为导向、保护投资者利益为核心的原则,加强对特定对象可转债发行与交易过程的规范与监管,将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更加稳定的交易环境和更加透明的信息披露,进一步提升市场的运作效率和公信力。

未来,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改革,相信证监会将继续加强对市场行为的监管,促进市场的稳定与健康发展。同时,我们也期待上市公司和投资者能够共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共同营造一个公正透明、规范有序的资本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