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部门共同宣布:加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畅通股债贷融资渠道

债券基金问答发布时间:2023-09-02 浏览量:

金融部门正研究制定更多支持民营企业的政策。在7月份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后,金融业开始行动起来,形成合力。

8月30日,金融支持民企发展工作推进会在人民银行总行召开,全国工商联、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金融机构代表和民企代表参会。

金融监管部门共同宣布:加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畅通股债贷融资渠道

参加推进会的民企代表有逾20家,涵盖了房地产、传统制造业、农业、新能源、高科技等多个领域;金融机构代表有共计17家,包括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和保险机构。

其中,文灿股份、亨通集团、天顺风能、德青源、好米动力等5家民企主要负责人结合自身业务发展,提出了对金融如何加强对民企支持力度的政策建议。

据记者了解,金融部门正在研究制定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的政策,主要从加大金融资源要素投入、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便利跨境融资、强化政策激励和融资配套等方面,提出了若干针对性政策举措,以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

下一步,将继续提高民企贷款占比,使金融对民企的支持与民企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相适应。

为提高民企金融获得感,树立“一视同仁”理念,需要改善民企融资环境,其中货币信贷政策的大力支持至关重要。

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推动我国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做好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有助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韧性与活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下一步,金融监管部门将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作为支持服务民营经济的行动指南,采取有力措施,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积极条件。金融机构也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一视同仁”理念,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支持。

具体来说,要持续加大金融资源要素投入,公平公正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继续落实好房地产“金融16条”。要畅通民营企业股、债、贷三种融资渠道。在贷款方面,实施好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接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