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再起 融资方式调整并加速解决

理财基金问答发布时间:2023-12-17 浏览量:

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计划于10月9日发行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九期至十一期),三期发行规模累计达663.2亿元。

根据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显示,再融资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用以偿还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拖欠企业账款。

多位专家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内蒙古自治区本次发行的再融资债标志着“特殊再融资债券”再次发行,尽管本轮特殊再融资债券的规模有限,但有望精准支持隐性债务压力较大的地区。

特殊再融资债的重启也意味着更多化债工具有望出现。

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的资金用途通常是偿还部分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从2020年到2022年,我国发行了偿还政府存量债务的再融资债券,被市场普遍称为“特殊再融资债”。

特殊再融资债此前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建制县隐性债务化解试点和全域无隐债试点中扮演重要角色,资金用途通常是用于偿还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存量债务本金。根据粤开证券研究院的数据,2020-2022年,特殊再融资债的发行规模分别为1154.2亿元、8170.8亿元和2199.6亿元。

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于7月24日明确出台一揽子化债方案后,财政部随后明确下一步将优化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逐步缓解债务风险。在中央财政积极支持地方做好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工作等要求下,通过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来缓解部分地方的支出压力得到多数专家学者的赞同与支持。因此,特殊再融资债的重启备受市场期待。

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于9月26日发布的发行公告显示,该债券的资金用途是偿还2018年之前认定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拖欠企业账款。虽然本次再融资债券的资金用途并未直接指向隐性债务置换,但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谭志国表示,“特殊再融资债券”没有标准法定概念,可以将本次再融资债理解为一种专门用于解决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的特殊再融资工具。

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再起

360政企安全集团投资总监唐川认为,从实质功能来看,本次内蒙古发行的再融资债可以近似视为一种特殊再融资债券,因为其发行的目的是帮助地方政府履行金钱承诺,从而降低地方政府违约风险。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罗志恒也告诉记者,拖欠企业账款可以看作是隐性债务的一种形式,因此本次发行的再融资债属于特殊再融资债券,只是在资金用途上更为明确。

随着特殊再融资债券的重启发行,专家普遍认为,四季度各地政府将抓住化债窗口期,重新启动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关于本次特殊再融资债券的发行规模,研究机构普遍预测将在1.5万亿元左右,远低于各地的存量隐性债务规模。因此,普遍观点认为,本次特殊再融资债将重点支持贵州、天津、内蒙古等隐性债务压力较大的地区。

根据信披文件显示,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债务限额为9979.20亿元,债务余额为9339.7亿元。特殊再融资债的理论发行规模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与余额之间的差额,因此截至2022年末,理论上可发行特殊再融资债的最大规模为639.5亿元。而本次内蒙古自治区拟发行的特殊再融资债规模已基本接近理论最大发行规模。

罗志恒表示:“此次发行663.2亿元除了动用结存限额,还有今年直接安排预算资金偿还的部分,剩余可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的规模十分有限。”从全国来看,今年可动用的特殊再融资债规模也是如此,截至2022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35.06万亿元,限额为37.65万亿元,结存限额为2.59万亿元,比2020年减少了5603亿元。

特殊再融资债券的发行同时意味着本轮化债工作已经拉开序幕。除了各地陆续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外,金融机构的支持也受到期待。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2023年下半年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下半年将统筹协调金融支持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国金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赵伟指出,金融机构此前已经为地方债务化解提供了债务重组、续本降息、补充流动性等多种支持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