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即担责!IPO撤回后仍然受到追查

理财基金问答发布时间:2023-11-06 浏览量:

申报就意味着承担责任!即使公司主动撤回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的申请,并且处于原则上的“免检期”,如果存在违规行为,仍然难以逃脱监管的追责。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9月4日发布了三份监管函,针对此前计划在创业板上市的深圳市大成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两家中介机构的相关人员采取了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监管函披露,大成精密存在两大方面的信息披露违规情况。

首先,公司未充分披露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不规范及整改情况,存在跨期确认营业收入的情况。

招股说明书显示,大成精密的主营业务收入为设备产品销售收入,收入确认政策为“设备经客户完成验收后确认收入”。

然而,在现场检查中发现,2021年7月之前,大成精密未制定设备销售验收单的相关制度,而是以“开票确认收入”的方式进行财务核算。

2021年7月,大成精密制定了《设备验收单操作规范》,完善了收入确认单据,并向客户补充发送统一制式的验收单,验收日期由大成精密自行填写,客户核对设备已安装使用后即予确认。

申报即担责!IPO撤回后仍然受到追查

然而,大成精密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上述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不规范及整改情况。

同时,在报告期内,大成精密存在跨期确认营业收入的情况,销售收入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经过剔除重合样本,大成精密在2019年多计营业收入2071.18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16.58%;2020年多计营业收入1680.51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7.05%;2021年少计营业收入1048.28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2.71%;2022年1-3月多计营业收入113.9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1.06%。

其次,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大成精密部分成本费用类和资产类的会计科目核算不规范,列报不准确。

尽管大成精密已于2022年9月30日申请在创业板上市,但仍然被抽中进行现场检查。

2022年10月28日,大成精密被抽中进行现场检查。

2022年11月11日,也就是被抽中现场检查后的第10个工作日,大成精密向深交所提交了《深圳市大成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

2022年11月14日,深交所发布文件称,由于大成精密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决定终止对其创业板IPO的审核。

换句话说,大成精密在IPO申报获受理一个月内被抽中进行现场检查,之后又在10个工作日内紧急撤回申请。总体来说,该公司在获受理后一个半月的时间内创业板IPO就结束了。

《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的第八条明确规定,一旦检查对象确定,审核或注册部门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检查对象和中介机构,如果检查对象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撤回首发申请,原则上将不再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根据以上规定,“原则上”来说,监管机构将不会再对大成精密的创业板IPO进行现场检查。

然而,根据深交所于9月4日发布的三份监管函,可以看出,大成精密在撤回IPO申请后,交易所不仅继续启动了对该公司的现场检查,而且发现了多起违规事项,由于发现了违规后撤回了申请,之前的“免检期”失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