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推进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

基金新闻问答发布时间:2023-10-15 浏览量:

金融监管总局:推进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以及《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22〕70号)、《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17号)等要求,促进个人养老金业务健康有序发展,商财政部、人社部、国家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决定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公司(以下简称试点公司)应核实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信息,并与银保信公司逐单确认。试点公司应坚持依法合规、积极主动、便利操作原则,优化办理流程,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有序开展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业务与个人养老金衔接。试点公司原则上应于2023年底前完成各项工作。

二、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保信公司)应加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信息平台、银行保险行业个人养老金信息平台(以下简称银保行业平台)等建设和运营管理,支持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

三、银保信公司应统筹做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信息确认工作,根据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信息平台信息向各试点公司提供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信息,包括投保人基本信息、交费信息等。自2023年9月1日起,银保信公司关闭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信息平台保险合同新单接口,停止个税递延型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