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公司债券(包括企业债券)5项业务规则征求意见

债券基金问答发布时间:2023-09-19 浏览量:

为了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海证券交易所今天公开征求意见,就最近起草的公司债券(包括企业债券)相关业务规则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目的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统一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的安排,做好自律监管层面的制度衔接,对公司(企业)债券的发行上市审核、发行承销和存续期自律规则等进行适应性修订。

在起草修订工作中,主要考虑了规范透明的制度要求,以及简便高效的执行方式,以支持市场各方继续依法依规使用公司(企业)债券融资工具,为实体经济和产业企业的融资需求提供服务,并推动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本次修订涉及5项业务规则,分别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承销规则》(以下简称《发行承销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适当性办法》)。

其中,《审核规则》统一了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审核标准和流程,加强了以偿债能力为重点的信息披露要求,优化了审核流程,建立了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廉洁高效的公司债券(包括企业债券)审核制度体系。

《发行承销规则》进一步推进了公司债券(包括企业债券)发行承销业务的规范和透明化,明确了询价、簿记建档等各环节的程序要求,巩固了承销机构、发行人等各方主体的责任。

《上市规则》统一了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上市标准和流程,加强了募投项目在存续期间的信息披露要求,优化了信息披露监管安排,取消了暂缓和豁免披露的前置程序,调整了自律监管措施的类型。

《挂牌规则》主要参照《上市规则》,对信息披露和自律监管措施的相关条款进行了同步调整。

《适当性办法》的主要修订内容是明确企业债券投资者的适当性安排与公司债券保持一致。

在本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之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收集评估并吸收采纳相关反馈意见,及时发布相关业务规则,建立健全公司债券(包括企业债券)的规则体系。

上交所发布公司债券(包括企业债券)5项业务规则征求意见

下一步,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继续做好相关配套准备工作,稳妥有序地承接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