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了关于汽车和住房的促消费21条

理财基金问答发布时间:2023-10-10 浏览量:

全面“通关”后,深港两地迎来消费高潮,也进一步助力深圳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9月15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深圳市关于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聚焦优化消费环境、鼓励汽车消费、支持住房消费、壮大服务消费、便利港人消费共五大方面21条措施,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扩大消费需求、提振消费信心。

加快建设“超充之城” 汽车一直是消费领域的重头戏。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以及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

对提前报废或迁出“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普通小汽车并于年底前购置符合条件新能源汽车的,给予最高10000元补贴,可与省、市、区其他补贴政策叠加享受。

鼓励旅游客运车辆、园林作业车辆及机械设备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对政策发布实施之日起新购置符合条件新能源旅游客运车(含清洁燃料客运车)、新能源园林作业车辆及机械设备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台补贴。

此外,《若干措施》提出支持二手车交易和出口。

落实二手车经销业务奖励政策,对二手车经销企业按照经销额的0.5%给予奖励。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充电基础设施市场也拥有巨大潜力。

《若干措施》提出加快建设“超充之城”,加快建设便捷高效的充电网络,到2024年底累计建成充电桩45万个、超级快充站175座、V2G示范站85座、综合能源补给站30座。

此外,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试点,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新能源汽车通用型换电示范站,在用地、审批、运营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快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改造升级,推广《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规范》地方标准,新改扩建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设置集中充电设施,优先设置充电柜、换电柜,支持充换电设施运营管理企业对照地方标准加快存量设施改造升级。

据悉,深圳计划到2025年建成覆盖全市的新能源汽车超充基础设施网络,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效率,以"两区"(居住区、办公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为重点,推进城市停充一体规划建设,进一步提高充电设施覆盖率,在具备条件的加油(气)站配建超充或换电设施,积极推进建设加油(气)充换电等业务一体的综合能源补给站,同步推进车网互动技术落地应用,推动充电场站参与电力市场需求响应,发挥虚拟电厂模式优势和充电设施灵活调节优势,打造以新能源汽车移动储能为特色的电力充储放一张网产业新生态。

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在住房消费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80%提取;新市民或者青年人职工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

多子女家庭职工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提供相关材料后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可按实际租金提取。

深圳发布了关于汽车和住房的促消费21条

老旧小区的改造也备受关注,《若干措施》提出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及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拓宽电梯加装及更新改造大修资金来源,通过“维修资金+业主自筹+政府补助”等方式筹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