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耀光电IPO罚单落地:卖掉老公司,注册一个新的再上市后仅51天撤回材料。

理财基金问答发布时间:2023-09-26 浏览量:

9月25日,深交所发布了多项罚单,事涉华耀光电的IPO项目。

保荐机构银河证券,保荐代表陈召军、姚召五,法律服务机构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签字律师石铁军、刘鑫均被监管点名。

华耀光电创业板IPO于今年5月9日获受理,在短短51天后便结束了其上市之路。

6月30日,华耀光电撤回了申请文件,IPO流程随之终止。

荀建华作为华耀光电的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在担任亿晶光电的实控人、董事长期间,存在偷偷减持套现、转移实控人等多项信披违法违规行为。

然而,在华耀光电的IPO招股书中,对于这段黑历史没有一字提及,保荐机构也未能充分核查并督促其补充。

这次罚单着重关注了信息披露问题。保荐人及保代在保荐华耀光电的过程中存在三大违规行为。

首先,他们未按规定对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进行充分核查。

深交所在审核中发现,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荀建华存在多起作为被告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未决诉讼,而发行人没有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披露。

根据相关规定,保荐人应全面核查报告期内发生或虽在报告期外发生但仍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的相关情况。

保荐人及保代仅简要陈述核查意见,称"不存在可能对发行人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第二,他们未督促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具有重要影响的事项。

华耀光电IPO罚单落地:卖掉老公司,注册一个新的再上市后仅51天撤回材料。

荀建华作为亿晶光电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在2017年转让亿晶光电控制权的过程中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先后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宁波证监局的警告和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荀建华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曾多次受到监管处罚,这对投资者对发行人价值的判断和投资决策具有重要影响,然而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没有进行披露,保荐人及保代也未予以充分核查和督促补充。

第三,他们未及时核查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负面舆情并主动向深交所报告。

在审核过程中,媒体对荀建华多次受到重大监管处罚等事项进行了广泛报道,并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提出了质疑。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未密切关注相关的重大负面报道,在深交所要求核查前,未按规定对相关的重大负面舆情进行核查并主动报告,导致负面舆情持续发酵,对市场影响不佳。

基于以上违规行为,华